农村离婚可以分田地吗
临海刑事律师
2025-04-06
(一)若田地是婚姻期间以家庭承包方式共同承包经营,女方可要求分割,这是保障妇女在土地方面平等权利的体现。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对土地经营有投入、贡献,可就投入及增值部分获补偿。
(三)一方婚前取得且婚后无变更的承包地,通常属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难主张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婚姻存续期间以家庭承包方式共同经营的田地,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分割,因为妇女与男子在农村土地承包方面权利平等,且特定情况下发包方不得收回女方原承包地。
2.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投入和贡献的,可就投入及增值部分获补偿。
3.一方婚前取得且婚后未变更的承包地,通常属个人财产,另一方难主张分割。✫✫✫✫✫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农村离婚时能否分田地要看具体情况,婚姻存续期共同承包的女方可要求分割;登记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投入贡献的可获投入及增值补偿;一方婚前取得且婚后无变更的承包地另一方难主张分割。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方面与男子权利平等。离婚或丧偶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家庭承包方式共同承包经营的田地,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分割。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在婚姻中对土地经营有投入和贡献,其投入及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收益,该方有权获得相应补偿。而一方婚前取得且婚后未变更的承包地,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通常不能主张分割。若你在农村离婚田地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农村离婚分田地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若田地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以家庭承包方式共同承包经营,女方在离婚时可要求分割,这是基于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方面与男子权利平等,且离婚或丧偶后在特定情况下发包方不得收回原承包地。
2.即便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只要另一方在婚姻中对土地经营有投入、贡献,就有权获得投入及增值部分的补偿。
3.若承包地是一方婚前取得且婚后无变更,通常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难以主张分割。
解决措施与建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分田地事宜;协商不成可请村集体或相关部门调解;还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家庭承包方式共同承包经营的田地,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分割,这基于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方面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即便离婚或丧偶,只要符合相关居住及承包地情况,发包方不得收回原承包地。
(2)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在婚姻中对土地经营有投入和贡献,可就投入及增值部分获得补偿。
(3)一方婚前取得且婚后未变更的承包地,通常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难以主张分割。
提醒:农村离婚分田地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对土地经营有投入、贡献,可就投入及增值部分获补偿。
(三)一方婚前取得且婚后无变更的承包地,通常属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难主张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婚姻存续期间以家庭承包方式共同经营的田地,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分割,因为妇女与男子在农村土地承包方面权利平等,且特定情况下发包方不得收回女方原承包地。
2.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投入和贡献的,可就投入及增值部分获补偿。
3.一方婚前取得且婚后未变更的承包地,通常属个人财产,另一方难主张分割。✫✫✫✫✫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农村离婚时能否分田地要看具体情况,婚姻存续期共同承包的女方可要求分割;登记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投入贡献的可获投入及增值补偿;一方婚前取得且婚后无变更的承包地另一方难主张分割。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方面与男子权利平等。离婚或丧偶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家庭承包方式共同承包经营的田地,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分割。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在婚姻中对土地经营有投入和贡献,其投入及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收益,该方有权获得相应补偿。而一方婚前取得且婚后未变更的承包地,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通常不能主张分割。若你在农村离婚田地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农村离婚分田地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若田地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以家庭承包方式共同承包经营,女方在离婚时可要求分割,这是基于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方面与男子权利平等,且离婚或丧偶后在特定情况下发包方不得收回原承包地。
2.即便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只要另一方在婚姻中对土地经营有投入、贡献,就有权获得投入及增值部分的补偿。
3.若承包地是一方婚前取得且婚后无变更,通常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难以主张分割。
解决措施与建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分田地事宜;协商不成可请村集体或相关部门调解;还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家庭承包方式共同承包经营的田地,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分割,这基于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方面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即便离婚或丧偶,只要符合相关居住及承包地情况,发包方不得收回原承包地。
(2)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在婚姻中对土地经营有投入和贡献,可就投入及增值部分获得补偿。
(3)一方婚前取得且婚后未变更的承包地,通常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难以主张分割。
提醒:农村离婚分田地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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